各市州招生委员会:
我省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本科各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已经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全委会议审定,现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文科本科各批录取控制分数线
本科第一批567分;本科第二批505分;本科第三批477分。
二、理科本科各批录取控制分数线
本科第一批562分;本科第二批492分;本科第三批460分。
三、关于高职(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所有考生均可填报高职(专科)志愿。提前批次专科分数线将根据考生填报志愿情况单独划定并于
报考提前批公安院校公安类专业高职(专科)志愿、达到提前批专科录取分数线的考生,于
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